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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大家人手一台數位相機後,拿出傳統的傻瓜相機反成了種羞恥。

這張照片是在昏黃的燈光下,用我爸買了好幾年的Olympus傻瓜相機拍的,

黃建亮老師看到照片,大概會冷冷地端詳幾眼,「曝光不足、沒有焦距」吧。


唯一有開閃光的照片卻顯得太白,鬍渣根根分明,

使用自動閃光的照片就成了張電影劇照,有那麼一點復古味道。

我很喜歡這張,捉到嘎嘎的神韻,總是有點無奈的看著外面,

海苔般粗的原生眉毛,平平整整地熨貼在臉上,

既顯眼又張揚的存在。


我還是喜歡使用底片的相機,拍攝的當下是攝影師與被攝者的角力,

斤斤計較每個角度每個表情每個構圖每種光線,

為了確保有拍到想要的照片,只能多拍幾張,同種構圖就有重複的照片,

拿到照片後的興奮感也遠比現場隨拍隨看隨刪來得大。


也許很快底片相機就要走入歷史了,

在那之前我還是會不畏羞恥的拿出這台Olympus,

繼續紀錄我的感動與驚悚。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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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orgety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