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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靜伶老師說,別以學者的高度來指導別人「該怎麼生活」。

我深感同意,但偏偏就是有些不識好歹的電視台自以為站的高!



實在受夠媒體報導「宗教詐騙」這回事的角度了,

每次一有「宗教+詐騙+性侵疑雲」爆發,

畫面總是出現「陳列在道場的法器居然要兩萬元!?」之類的口白,

拜託!LV包包兩萬元等於時尚有品味,

法器相關物品兩萬元就是騙錢,什麼爛邏輯啊?

一面倒的偏向「受害信徒」,連判決都還沒出來,

這個宗教負責人就先被媒體判死刑!



再不然就是鉅細靡遺的描繪這名負責人是穿什麼金帶什麼銀,

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,以「出家人怎麼能穿這麼好,一定是噱錢」的邏輯來拼圖,

是誰規定修行人不能穿這麼好啊?你沒看畫像上的佛祖觀世音都穿的很好?

在家居士就算要談戀愛、戴勞力士、開賓士、自己做一套衣服賣五千塊也沒人管的著。



多讀點書好不好?我可不想成為這種記者。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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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orgety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